本报南宁7月29日电 (庞革平、黄尚宁)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《深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》,对广西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、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实施特殊国土资源政策,通过22条政策措施助力脱贫攻坚。
“我们从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、深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、创新土地利用政策、完善耕地开发保护措施、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、支持申报地质矿山公园、加强基础信息服务、加大项目资金人才倾斜8个方面,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。”该厅调控处处长杨森涛表示。
据介绍,广西每年将单列下达深度贫困县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,单列指标不足的,基础设施、易地扶贫搬迁、民生发展等项目用地由自治区足额保障。深度贫困县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,拟申报的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范围内增减挂钩图层的,无需调整规划,可直接进行用地报批。
广西提出,深度贫困地区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以出租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;通过村庄整治、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,鼓励采取入股、联营等方式,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3年内按规划新批准的工业项目,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可不受投资强度约束。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的生产设施、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,按农用地管理。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8年07月30日 10 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