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予以立案:
1.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,情节严重的;
2.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的。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
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(一)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
(二)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;
(三)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;
(四)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;
(五)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;
(六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猜你喜欢
举精神之旗,铸时代之魂 ——党建引领促
不能归家的这个春节 亿万网友在抖音体验
多部门在北京南站召开现场会 研究运输保
感受美好城市,五洲商管打造新型商业步行
金牌卫浴315全国活动圆满收官,敬请期待更 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