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改革和发展已进入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,有幸亲身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,既是各级公务员展现聪明才智、实现人生价值的难得际遇,也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。广大公务员要以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为榜样,珍惜机遇,迎接挑战,牢记重托,不辱使命,做让党和政府放心、人民满意、问心无愧的合格公务员。
“促进改革创新”、“始终勤政为民”、“践行法治原则”、“严守清正廉洁”,既是对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的精神概括,也是每一个合格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为政品德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。作为负有引领人民、管理社会之责的公务员,应做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与务实推动者,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既定目标建功立业。
近年来,开展类似于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评选活动,几乎每年都在进行,其用意很明显,就是要通过逐级评选,将群众最满意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,得到组织的表彰和奖励,激励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,以更务实的精神,更投入的状态,更清廉的作风,联系服务好身边的群众,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。这是一项激励实干苦拼的评选活动,值得点赞认可。
按理说,要评选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,其重点就是“人民满意”,这只有群众心里最清楚,群众最有发言权,与干部的背景职务并无关系。可现实生活中,这种受表彰的机会,往往被一些领导干部把持,在没有经过广泛评选,而是领导干部直接“内定人选”,悄悄地向上报送,让许多人无从知晓。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往往异化为“领导满意的公务员”,表彰活动难免沦为“一场秀”。(梦之蓝)